德州【专家答疑】孩子没有生可以做亲子鉴定吗?
答案是肯定的,当准妈妈对腹中胎儿生物学上的父亲是谁存在疑问时,可利用现代生物学基因检测技术,从孕妇的羊水或者胎儿绒毛组织中提取细胞,通过鉴定胎儿的DNA确认两者之间是否存在亲生血缘关系,这就是胎儿亲子鉴定,也叫产前亲子鉴定、胚胎期亲子鉴定。据DNA鉴定中心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实验室的叶主任介绍说,产前亲子鉴定实际是把微型注射器刺穿孕妇肚皮至胎儿处,然后进入羊膜腔,最后抽取出羊水这项技术危险性极小,是得到美国FDA认证的。
据了解,目前孕妇在怀孕8周至28周期间都可以进行这项鉴定,由于采用了DNA微卫星(STR)标记技术,该鉴定准确率达到99.99%以上,高于上世纪90年代前使用的白细胞表明抗原鉴定法的99%的水平。另外,除羊水之外医生还可以通过抽取胎儿绒毛组织、脐血等多种途径进行亲子医学鉴定。
德州正规的机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一家正规的亲子鉴定机构必须要有省级司法厅审批的《司法许可证》,必须得到国家认可和审批才行,否则这样的鉴定机构是不具备有办理亲子鉴定的资格,这一点其实非常重要。所以,当客户需要办理亲子鉴定时,必须要先辨别出该机构是否正规,该鉴定所是否在司法局有备案,这个是可以自行到当地司法局官网通过名称就可以查询的,查询不到的那就是骗子机构。
2、每一家正规的鉴定机构都应有自己的独立实验室,需要有国家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而且鉴定设备仪器也会有一定的要求,采用的是什么测序仪等。一般实验室并不会对外开放,我们也看不到现场,所以只能先通过资质去了解和查询。
德州实验室认可证书
很多人谈到亲子鉴定,他们首先都会想到医院,因为亲子鉴定技术实际上是一种科学实验,普及的会比较少,很多人是没有接触过,而且国家是不允许亲子鉴定业务进行户外广告等宣传的,所以很多人可能不是特别了解,而又由于客户首先接触到的都是医院,有问题都是先通过医生去了解,再者就是通过网络(鉴定所可以做网络推广)来了解。而关于医院能否做亲子鉴定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有个别大型的医院有实验室可以做的,只是很少,而客户有些会了解到一些小的人民医院也可以做亲子鉴定,甚至有的妇产科医院也可以做,实际上他们自己做不了,你在他们那边做,他们的样本也是送到合作的鉴定所那边去做,而且通过医院来做,动不动需要半个来月才能拿到报告,而实际上鉴定所做这个,正常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就可以拿到报告了。
总结:做亲子鉴定,请找专业的正规的司法鉴定所!!!
德州绒毛亲子鉴定
首先说一下什么是绒毛:受精卵发育形成胚囊,接触子宫内膜的胚囊表面会出现一层滋养细胞,滋养细胞表面又形成许多绒毛状突起,这些突起便是绒毛。
绒毛提取的不是孩子身上的毛发而是这层滋养细胞上面的突起,对孩子的生长发育没有任何影响。一般在8周后进行,全程都是在B超监控下由妇科医师进行提取。
【特别提醒】
绒毛的采集,一定要到正规医院,请妇产科医生采集,以保证孕妇和胎儿的安全;我中心安排孕妇在著名三甲妇产科医院行样本提取术。
德州DNA亲子鉴定所需样本简单易采:
血液(blood)
采集样本〈血液、头发、精液等〉→以试剂处理样本萃取DNA→跑PCR(聚合?连锁反应)→跑自动定序仪器→出检验报告
口腔黏膜样本(bucca/swab)
由于DNA存在于身体内每个细胞之中,使用口腔黏膜方法收集到的样本,其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血液样本一样。收集样本前,应先以清水轻轻漱口,再用灭菌棉花棒在口腔内两颊及舌下部位接触,并轻轻抹试慢慢旋转,DNA便可以从此抽取。这种程序不但无痛且最为方便,最适宜于小孩。
德州血痕样本采集方法:
用酒精棉球或者消毒液/消毒棉片事先擦拭采血部位,用采血针扎破采血部位,挤出几滴血(一般2-3滴即可)液在医用纱布上,自然阴干后装入信封内即可。然后用洗必泰CHG消毒棉签擦拭创口.
采血部位一般为手指部位,自行采集样本时若无采血针,可用大头针代替(注意消毒),采集到的血痕样本要做好标记,不能互相接触,不能混淆。血痕样本在阴干时,应自然风干,不能放在太阳底下曝晒或用其他方法加速阴干。
德州民间亲子鉴定伪科学的部分
比如滴血认亲、滴骨认亲、溶血法、合血法等,这都是伪科学的,如果真的采用这些所谓的民间方法做亲子鉴定,结果必然都是错误的。
德州亲子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亲子鉴定的首要条件是,由主张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的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应当举证,但为保证亲子鉴定结论的可靠性,往往由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法院作为中立者不能为任何一方主动采集对一方有利的证据,因此,当事人不申请亲子鉴定的,法院不依职权进行鉴定。
亲子鉴定的另一个必要条件是,被鉴定人同意鉴定。一方面民事诉讼法不能强制不愿鉴定的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另一方面诉讼一方当事人无义务协助对方获得不利于自己的证据,亲子鉴定结论作为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同时,必然对另一方产生不利的诉讼后果,被鉴定人有权通过拒绝鉴定避免可能产生的不利诉讼后果。如果被鉴定人一方不同意进行亲子鉴定,法院作为中立的裁判者,不应做出有利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决定,但为查明事实、定分止争,可对拒绝亲子鉴定的被鉴定人进行劝说,经法院极力劝说仍拒绝鉴定的,法院不能强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