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离婚后,另一方不想做亲子鉴定怎么办?
法庭上,当一方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时,法院可以适用推定的方式判断亲子关系是否存在:
一方否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出生的子女与其法律意义上的父亲具有亲子关系,或者非婚生子女请求确认其生物学意义上的父亲,经常遇到的情况是,一方举证证明其主张成立,而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反对,但往往并没有相反证据同时又拒绝做亲子鉴定。对此,DNA鉴定中心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专家表示,法院可以适用推定的方式判断亲子关系是否存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规定: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湘潭离婚一方不应提出亲子鉴定的情况
离婚一方想要做亲子鉴定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也是必要的,但如果是个人的需求,不是要用于官司诉讼等,则应该保密鉴定,避免伤害他人、避免引起争端甚至不可挽回的后果,这很重要。
因此这些情况离婚一方是不应该提出亲子鉴定的,应该自己低调保密去进行鉴定,确认事实真相即可。
湘潭庭上各执一词夫妻决定离婚
此案在法院开审,刘雯阐述的事情经过却完全不一样。
刘雯称,两人婚后确实一直没有生育,她于是和赵民找到一位研究人工受精的专家,在他们的强烈要求之下,专家私下帮她进行了人工受精手术,双方并未签订任何手术协议。2013年,刘雯成功怀孕,整件过程赵民均知情。到儿子出生时,赵民曾侥幸认为孩子可能是自己的,才作了亲子鉴定;当丈夫接受现实后,曾表态将儿子视如己出。
后来,赵民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提出离婚,理由是夫妻双方感情不和,且儿子是刘雯婚外情的产物,刘雯对此吃惊万分。
由于赵民与刘雯在庭上均认为过错在对方,但又均不能拿出证据证实自身说法,法官试图主持调解。但因赵民坚持,刘雯也只好同意离婚。
湘潭离婚后如何要求做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是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和相关技术手段,通过提取血液、毛发、口腔上皮细胞等人体任何组织样本进行分析,最终确定当事人身份、血缘等关系(母子/父子等)的一种鉴定方式。亲子鉴定可分为个人亲子鉴定和司法亲子鉴定,其中后者的鉴定结果常常用于公、检、法、司,比如报户口,财产分配,出国签证,打官司等。亲子鉴定目的不同,作用也不同。亲子鉴定可以分为个人亲子鉴定和司法亲子鉴定。离婚后可以选择做个人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本身就是不公开的,所以鉴定委托人有权不提供任何证件。样本可以自行取样,送到专业鉴定机构,其鉴定结果仅提供给鉴定委托人。鉴定结果可以作为上诉依据,但不能作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仅作为鉴定人亲权鉴定的一个凭证,并可作为证据之一,但鉴定流程、鉴定结果准确性是和司法鉴定一致的。离婚后是可以做亲子bai鉴定的,把需要做亲子鉴定的人带到正规的司法鉴定所被工作人员取样就可以进行鉴定了。
湘潭做离婚亲子鉴定需要提供什么?
1、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驾驶证、军人证、出生证明等,都是可以的。
2、委托书。分为个人委托书和单位委托书。个人委托书可以直接到司法鉴定所现场办理,单位委托书可以由法院、律师事务所、公安局等机构出具。
湘潭离婚后带小孩做亲子鉴定需要多少钱?
DNA鉴定中心鉴定所,关于亲子鉴定费用按照国家统一标准予以收费,其中,父(母)子或女二联体亲子鉴定3200元/2人;父母子(女)三联体亲子鉴定3300元/3人!中心亲子鉴定结果的准确率可达99.9999%!对鉴定样本及样本结论负法律责任!
湘潭离婚后能做亲子鉴定吗
离婚后能做亲子鉴定,离婚后并不影响做亲子鉴定,离婚后当有亲子鉴定需求、疑惑或者困惑时能做亲子鉴定,且应该及时联系鉴定机构做亲子鉴定。
离婚后对于个人的亲子鉴定需求或困惑,可以且首先推荐自行的去采集样本,低调的在只有自己知晓的情况下完成整个鉴定,鉴定本身并不受离婚与否的影响。
离婚后对于司法需求的鉴定,比如为了孩子的户口、留学等,这种需要所有鉴定对象知情同意并到现场实名鉴定,可以与前妻或者前夫进行商量,这种情况一半都是双方都支持的,能够顺利的去做亲子鉴定。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是离婚后做司法亲子鉴定用于打官司等,如果是需要前妻或者前夫参与,且对方不同意的情况,这种则需要沟通,但对方仍具有自主的选择权,外界无法强迫,若对方最终不同意,那么这种情况下的确是不能做亲子鉴定的,但在官司中这种行为将作为一种判断依据。